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審查起訴内容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确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确;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于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審查起訴内容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确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确;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于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