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
一、貨币補償
貨币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
二、産權置換
産權置換也被稱作産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标準産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産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産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标準産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内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産權房屋調換。
三、結合型補償
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币補償又給産權置換。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币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産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産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産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産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産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