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30開了40碼警告處分3。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
第八十六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裡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三、在限速為50公裡以上80公裡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裡的道路上超速未達50%的,處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