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軍人離婚的法律規定:
一是在通常情況下,現役軍人的非軍人配偶一方提出的離婚,必須要得到軍人一方的同意,法院才能判決準予離婚,
二是在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不必得到軍人的同意,經調解無效的,法院可判決準予離婚。
因此軍人無重大的過錯前提下,沒有軍人的同意,法院不得判決解除婚姻,這也是為了保證我們國防的安全,對軍人的一項特殊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關于軍人離婚的法律規定:
一是在通常情況下,現役軍人的非軍人配偶一方提出的離婚,必須要得到軍人一方的同意,法院才能判決準予離婚,
二是在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不必得到軍人的同意,經調解無效的,法院可判決準予離婚。
因此軍人無重大的過錯前提下,沒有軍人的同意,法院不得判決解除婚姻,這也是為了保證我們國防的安全,對軍人的一項特殊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