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家人的血;王秀菊副教授進一步解釋說,從某種程度上講,親屬間(如父母與子女)輸血後并發移植物抗宿主病的危險性比非親屬間輸血的危險性要大的多。這是當供血者和受血者血液的人類白細胞抗原單倍型相同時,會幹擾受血者的免疫系統。受血者免疫系統的衛士們會把供血者的淋巴細胞當做自己人不作攻擊。供血者的淋巴細胞因此得以在受血者體内大量繁殖,從而反客為主。此時受到幹擾的免疫系統便會把受血者的淋巴細胞當做入侵者攻擊,使得受血者的組織抗原産生免疫反應,從而大量破壞消化系統和造血系統的細胞,引發緻死率極高的移植物抗宿主病,這種病起病突然,進展迅速,病情嚴重,有時醫生甚至還來不及作出診斷,病人便已經死亡,危害遠甚于艾滋病。
輸全血效果更好;輸血時,許多老百姓都認為,輸全血比輸成分血好,似乎全血的成分更全面,效果會更好。對此王秀菊副教授說,能夠輸成分血的時候并不建議輸全血。這是因為,全血的成分并不全。血液中各種成分在不同溫度條件下有不同的保存期限,全血在4℃條件下保存,隻能對紅細胞起到保護作用,而對白細胞、血小闆以及不穩定的凝血因子毫無保護作用,這些成分很快會失效,特别是血小闆和凝血因子在全血中不能發揮應有的功效。另外,輸全血增加輸血的風險。全血中的大量血漿增加血液循環和心髒負荷,可能誘發心衰或急性肺水腫;全血中的細胞碎片和抗原物質等成分對人體有害無利,可能導緻輸血反應。因此,現在普遍認為,全血隻适應于血容量不足而且有進行性失血的急性大量失血的病人,并非任何患者都适合或需要輸全血。
血液是大補品;王秀菊副教授特别提到,很多老百姓認為輸血可以補充營養,因而對體弱的病人動不動就要提出輸血要求。其實,血液作為人體的一種組織,主要發揮着運輸、調節、免疫、防禦和凝血止血等功能,對增加人的體質和營養沒有直接效果。相反,輸血要冒可能傳播疾病和引起輸血反應的風險,弊大于利。這是因為庫存血不同于患者自身的血液,因此可能會導緻免疫抑制反應的發生。這種異體免疫反應可能會影響患者自身的免疫調節功能,從而更容易發生術後感染,延長術後康複時間。此外,異體輸血也會引起的血源性疾病傳播,如:肝炎、艾滋病。因此把血液當成營養品來輸注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