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而不耀,和光同塵意思是光明而不耀眼,不露鋒芒,與世無争的消極處世态度,也比喻同流合污。要與塵世同光,與他人同彩。它是一種為人處世的态度,言外有意對他人要多包容,有寬恕之心,對他人的言語要多加容納,同時也要收斂自己的鋒芒,減少與他人之間的紛争,與他人和諧相處。
出自《道德經》第四章和第五十六章:“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是謂玄同。”本意是道家無為而治思想的體現。挫其銳,解其紛意為用虛柔不盈的方式來化解紛擾。指不露鋒芒,消解紛争,挫去人們的鋒芒,解脫他們的紛争,收斂他們的光耀,混同他們的塵世,這就是深奧的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