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稅是國家對一切從事農業生産、有農業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俗稱“公糧”。2006年2月22日國家郵政局發行了一張面值80分的紀念郵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農業稅》,以慶祝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這意味着,在我國沿襲兩千年之久的這項傳統稅收的終結。作為政府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舉措,停止征收農業稅不僅減少了農民的負擔,增加了農民的公民權利,體現了現代稅收中的“公平”原則,同時還符合“工業反哺農業”的趨勢。從1992年開始,中國改革開放正式對農業體制進行改革,2006年廢除延續千年的農業稅,标志中國進入改革開放轉型新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