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婚姻關系自然終止,也就是自動解除。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自然死亡,婚姻關系的主體之一已不複存在,必定引起夫妻關系的消滅,并且發生遺産繼承等法律後果。
2、宣告死亡,宣告失蹤人死亡的判決宣告之日,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十一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複。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複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