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籃聯标準:整個籃球場地長28米,寬15米。長款之比:28:15。籃圈下沿距地面3.05米。
籃球比賽場地在1891年籃球運動發明之後,從1892年到1895年有九人制與五人制兩種規格,1895年增加罰球區與罰球線,同時限定男子比賽上場球員各為五人;女子球員上場比賽各為九人,直到1948年才采用各為五人。
對于國際籃聯主要的正式比賽,球場的丈量要從界線的内沿量起。對于所有其它比賽,國際籃聯的适當部門,有權批準符合下列尺寸範圍内的現有球場:長度減少4米,寬度減少2米,隻要其變動互相成比例。
天花闆或最低障礙物産高度至少7米。球場照明要均勻,光度要充足。燈光設備的安置不得妨礙隊員的視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