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險種類有很多,一般指的是交強險,如果交強險過期時間超過三個月,那麼就不能享受優惠政策,隻能按原價繳納交強險,也就是說有三個月的延緩期,在這期間,可以繼續保持優惠政策,到保險公司繼續繳納保險即可。
2、如果在參保一年内沒出現任何交通事故,則第二年減免10%的保費;如果參保兩年内沒出現任何事故則第二年減免20%的保費;如果參保三年未出現任何交通事故,則第二年減免30%的保費;如果參保的一年内發生了有相關責任但為出現死亡的交通事故則第二年保費不變;如果參保的一年内發生了兩起或者兩起以上的交通事故,單位出現死亡則第二年需要多繳納10%保費;如果發生了死亡的交通事故,則多繳納30%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