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兌損益簡單來說就是由于彙率的浮動所産生的結果。企業在發生外币交易、兌換業務和期末賬戶調整及外币報表換算時,由于采用不同貨币,或同一貨币不同比價的彙率核算時産生的、按記賬本位币折算的差額。企業經營期間正常發生的彙兌損益,根據産生的業務可劃分為四種:1、“交易外币彙兌損益” 在發生以外币計價的交易業務時,因收回或償付債權、債務而産生的彙兌損益;2、“兌換外币彙兌損益” 在發生外币與記賬本位币,或一種外币與另一種外币進行兌換時産生的彙兌損益;3、“調整外币彙兌損益” 在現行彙率制下,會計期末将所有外币性債權、債務和外币性貨币資金賬戶,按期末社會公認的彙率進行調整而産生的彙兌損益;4、“換算外币彙兌損益” 會計期末為了合并會計報表或為了重新修正會計記錄和重編會計報表,而把外币計量單位的金額轉化為記賬本位币計量單位的金額,在此過程中産生的彙兌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