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烴命名法的規則是詞頭(取代基)+詞尾(母體化合物),具體如下。
1、苯環上兩個相同取代基的位置可用“鄰”、“間”、“對”表示。
2、苯環上三個相同的取代基的位置可用“連”、“偏”、“均”表示。
3、苯環上連接簡單烴基、硝基(-NO2)、鹵素(-X)時,以苯環為母體。
4、苯環上連接複雜烴基、不飽和烴基、氨基(-NH2)、羟基(-OH)、醛基(-CHO)、羧基(-COOH))、磺酸基(-SO3H)、時,以苯基為取代基。
芳烴命名法的規則是詞頭(取代基)+詞尾(母體化合物),具體如下。
1、苯環上兩個相同取代基的位置可用“鄰”、“間”、“對”表示。
2、苯環上三個相同的取代基的位置可用“連”、“偏”、“均”表示。
3、苯環上連接簡單烴基、硝基(-NO2)、鹵素(-X)時,以苯環為母體。
4、苯環上連接複雜烴基、不飽和烴基、氨基(-NH2)、羟基(-OH)、醛基(-CHO)、羧基(-COOH))、磺酸基(-SO3H)、時,以苯基為取代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