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關有哪些?首先,要弄清楚這個問題,必須明确一點:在我國,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不一定就是國家立法機關為什麼呢?因為我國《立法法》規定,我國的國家立法機關是唯一的,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因此,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有權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關有哪些?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有權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關有哪些
首先,要弄清楚這個問題,必須明确一點:在我國,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不一定就是國家立法機關!為什麼呢?因為我國《立法法》規定,我國的國家立法機關是唯一的,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因此,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但在我國,除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之外,還有其它國家機關也是擁有“立法權”的。這裡說的立法權,不是法律,而是廣義上的具有一定普遍約束力和強制力的法規、條例、規章等。一是國務院即我國中央政府有權制定行政法規。二是省級(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級(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制定地方性法規。三是國務院各部委有權制定部門規章。四是省級(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級(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有權制定地方性政府規章。五是自治地方(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大有權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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