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會自動續簽,合同期滿後沒有續簽勞動合同形成的是事實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期間的權利義務,可以由原勞動合同予以規範,但并不意味着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到期後,因用人單位原因沒有續簽的,應當自勞動合同到期後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