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争議仲裁也是一種維權程序和活動,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