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英《南京條約》 又稱《江甯條約》1842年8月29日簽訂割讓中國領土香港。
二、中俄《瑷珲條約》 1858年5月簽訂。主要是:1、中國将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以北的大片領土割讓給俄國。 2、烏蘇裡江以東至海的中國土地改由中俄共管。
三、中俄《北京條約》 1860年11月2日簽訂。增加: 1、中俄共管的烏蘇裡江東至海的大片中國領土劃給俄國; 2、規定蒙、新西北邊界,割占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的大片中國領土。
四、中葡《天津條約》 1887年12月1日簽訂。允許葡萄牙永駐澳門中法
五、《會議簡明條約》: 1884年5月11日簽訂。 主要是:1、清政府承認法國與越南訂立的不平等條約; 2、允許在中越邊境開埠通商; 3、調回在越南的中國軍隊。
六、 《馬關條約》中日甲午戰争, 1895年4月17日簽訂主要是1、中國承認朝鮮由日本控制; 2、日本強占台灣、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