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證上去掉死者名字的時候,需要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有遺囑,按照遺囑指定繼承人辦理繼承。無遺囑,按照繼承法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名下房産份額。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選取一位繼承人,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得到公證書,再去房管,辦理繼承過戶,就可以去掉死者名字了。
如果沒有最好何兄弟姐妹協商解決,合理分割此房屋。如果房産證一直不變更,那此房屋的權屬狀況對外而言就處于不确定狀态。如果以後此房産的權利人想把此房屋出售,就必然涉及到對此房産确權的問題。房産證上加名字可以通過買賣、贈與、分割、出資等方式實現,需要手續: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房産證、買賣合同等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材料,去房管局交易大廳申請産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