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成分,即本人成分,是指本人參加革命工作或入黨以前的個人社會地位。應當按照個人參加革命工作或入黨前從事較久的職業。現在用這個詞不是很恰當,可以按實際情況填寫,如果是學生可以填學生,如果是工人可以填工人,或者是教師、職工、退休工人等。
舊時說法建國初期,尤其是文革期間,農村居民成分從高到低主要有以下幾類:地主、富農、中農、下中農、貧農、雇農。
建國初期,城市居民成分從高到低主要有以下幾類:民族資産階級、小資産階級(手工業主、小知識階層學生界、中小學教員、小員司、小事務員、小律師、小商人等)、半無産階級(店員、小販等)、無産階級(工人、職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