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範圍。工程施工期環境保護管理由建設單位負責,并與施工承包商共同承擔,工程運行期環境保護由管理單位承擔。為保證本工程環境保護措施得到落實,在西安市環保局的指導與監督下,建設單位應成立環境保護辦公室,設專職工作人員1名,具體負責和落實從工程施工開始至竣工驗收期間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包括環境監測、竣工驗收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
環境監測。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範》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标準》GB3838-2002 等有關技術标準要求執行。施工過程中,做好污水集中區水質監測工作;水源地工程建成運行後應做好水質監測工作,施工生産區和施工生活區排污口。監測項目:pH、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石油類、糞大腸菌群等共計6項。地表水監測斷面水樣采集,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行業标準《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範》(TJ/T91-2002)執行,計劃采樣監測頻率每年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