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沭陽縣征地補償标準執行四類地區補償标準,土地補償費元/畝、安置補助費14000元/人、青苗補償費800元/畝。
根據《2017年宿遷市土地征收補償條例》(最新)規定,征地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省政府把全省征地補償标準劃分為一、二、三、四類地區,我市涉及三類和四類地區。宿城區執行三類地區标準,土地補償費18000元/畝,安置補助費17000元/人,青苗補償費900元/畝;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和宿豫區執行四類地區标準,土地補償費16000元/畝、安置補助費14000元/人、青苗補償費800元/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