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與監護權的區别就是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财産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而監護權是監護人對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财産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财産。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