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的時候,要用個人賬戶的餘額除以139個月,以此計算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多少?可是139個月是怎樣來的?是如何制定的呢?确實也是鮮為人知。今天讓我們說說“139個月”的故事。
個人賬戶養老金制度。1997年,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這一決定明确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改變了我們的養老金待遇跟退休前本人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挂鈎的算法。
1997年的決定明确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餘額除以120。當時不管退休年齡早晚,統一按照120個月計算。當時記入個人賬戶的錢數是繳費基數的11%,個人繳費隻有3%~4%。
2005年國務院又出台了《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制定了現在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國家明确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個人賬戶的儲存與計發月數。
2005年的計發月數開始實現了年齡的不同。《決定》同時發布了一張計發月數表,從40歲到70歲,每一個年齡都有其對應的計發月數。其中大家最熟悉的是50歲195個月,55歲170個月60個月,60歲139個月。另外70歲是56個月,40歲是233個月。
有關計發月數并沒有說明計算方法,不過根據有關專家的解釋,實際上是假設參保人在某一年齡段退休,按照年化4%的收益率情況下,他們達到城鎮人均預期壽命時,恰好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餘額領取完畢。這樣可以顯得個人賬戶積累的錢數恰好不浪費。當然如果去世的早,可以由繼承人繼承。
具體的計發月數推算公式是相對複雜的一個指數公式,大家了解一下就好了。2000年我國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是75.21歲。
随着社會的發展,人們收入和生活水平在不斷提高,醫療科技水平也在不斷提高,人們的預期壽命大大提升了。按照國家統計年鑒數據,2000年全國人均預期壽命是71.4歲(含農村),2015年達到了76.34歲,2019年達到了77.3歲。這種情況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确實也應當完善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就明确提出要完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月數制度,5年之内将會有新的月數出台,或許還是一個長效機制。
實際上,過去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根本沒有考慮到每年養老金增加的問題。從2005年到現在,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實現了17連漲,今年将是第18年。增加的養老金,究竟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是什麼關系?該如何确定呢?2021年,廣東等一些省份明确,增加養老金以後,每月扣減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要按照本人增加養老金的同比例提升。比如說原先每月扣減300元的個人賬戶養老金,2021年增加了4.5%,因此在計算個人賬戶扣減額度的時候2021年要每月扣減313.5元,不再是300元永恒不變了。
這種情況下,盡管現在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提升至6%~8%以上,但是在扣除了養老金增長以後,收益之差也就是2%~4%左右,比原先的4%要低一些。再加上人均預期壽命不斷延長,新計算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月數,可能會增加一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