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國家标準采用一級、二級兩個層次的分類體系,共分12個一級類、56個二級類。其中一級類包括: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等級:每個地方國土資源部門都會根據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對土地劃分等級,并根據等級确定各類不同性質用地商業用地、住宅用地、綜合用地、工業用地的出讓基準地價。一級為最高,等級越高,價格越貴。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國家标準采用一級、二級兩個層次的分類體系,共分12個一級類、56個二級類。其中一級類包括: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等級:每個地方國土資源部門都會根據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對土地劃分等級,并根據等級确定各類不同性質用地商業用地、住宅用地、綜合用地、工業用地的出讓基準地價。一級為最高,等級越高,價格越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