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東西方文化差異⑴——文化的形成與本質
作者:蘿紙臆
注:本文為“論東西方文化差異”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對此話題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在合集中閱讀其他文章(陸續更新)。
東方文化與西方文化相比較,兩者之間的差異是明顯的。
為什麼東西方文化會出現這種差異?這種差異是如何形成的?
對此問題,今天的任何人都無法給出“真實”的答案。因為,“真實”早已經消逝于遙遠的曆史長河,并且其源頭遙遠到根本沒有任何“信證”可考。
所以,要想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隻能是基于合情合理,結合今天的“結果”與曆史上的部分“過程”,做邏輯上的推論探讨。
在筆者看來,東西方文化的差異,是人性的一體兩面。
西方文化更重人的自然屬性,偏個人主義。
中國文化更重人的社會屬性,偏集體主義。尤其是中國人關于“天下”的集體主義認知,是全世界所獨有的。
從這個結論出發,下面我們就從“人性”的角度,分别就中西文化差異的形成原因、表現分析與利弊比較,抛磚引玉,供感興趣的朋友們參考。
▶文化的形成
科學儒家主義認為,一種文化的形成,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偶然性。
總體而言,文化的形成大體出于四源:基因為根,人聚而生,地理為養,因人而變。
1、基因為根。
關于文化,定義有很多。
但是,不管如何定義,文化都是人的文化,是人的行為的結果。
而人的行為,如果追根溯源,都是由人的基因所衍生的。
所以,無論文化如何千變萬化,其根都在基因。
2、人聚而生。
文化雖以基因為根,但卻是在群體生存的基礎上産生的。
如果,一個人從生下來就不與任何其他人接觸,單獨生存,是不可能産生文化的,有的隻可能是動物意義上的“習性”。
所以,文化是社會的産物,是人與人之間互動的結果,不是簡單的基因外化。
文化,會影響社會的發展變化;社會的發展變化,也會賦予文化不斷衍變的時代烙印。
3、地理為養。
人不是憑“空”存在的,是生活在一定的地理環境中的。
所以,地理因素,對于文化形成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關于這一點,西方有“地理決定論”,中國也有俗語“一方水土養一方人”。
未來,人類或許能夠征服宇宙。
但即使這樣,人類的文化也依然要受“環境”的影響。
因為,目前,我們還無法想象,人類該如何脫離“空間”概念而存續——即使是神話與宗教,以及最大膽、最荒誕的幻想,也無法脫離。
4、因人而變。
文化不是靜止的,是動态發展的。
雖然,受基因、群居、地理等客觀因素中的共性因素影響,文化的形成與發展存在總體上的客觀規律性與曆史必然性。
但是,即使是在同樣的地理環境中,不同人所組成的不同群體,也不可能發展出完全相同的文化。
因為,文化是人與人之間互動的結果。隻要不是所有人的基因都是完全相同的,就不可能出現完全相同的互動結果。
另外,雖然文化是社會産物,是群體互動的結果。但是,群體中的每個人,對一定時期内的文化形成與發展,所起到的作用卻是不相同的。
一方面,人類群體的構成是層級化的組織結構模式,這就決定了,層級越高的人,對文化的形成與發展的影響就越大。
比如,正是因為漢武帝選擇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才導緻了儒家文化逐漸成為了華夏文化的核心。
比如,基督教雖然誕生在中東,但正是因為羅馬帝國皇帝狄奧多西一世将其定為國教,并禁止其他異教的傳播,才最終形成了今天的西方國家的基督教文化。
另一方面,不同的思想理論、科學發現與技術發明,對文化的形成與發展的影響都是不同的,有的影響巨大,有的影響微小,有的影響長遠,有的影響短暫。
然而,不管是一種思想的提出也好,還是一個科學的發現或一項技術的發明也罷,其都是由某個人或某一些人,“憑空”或者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完成的。
這,就是文化會因人而變的偶然性。
▶文化的本質
文化,是人類群體生存的産物,不同的群體會産生出不同的文化。
所以,文化的具體表現是數不勝數的。大到不同的國家文化,小到形形色色的家庭文化。
然而,不管文化的具體表現如何繁多,在科學儒家主義看來:
一切文化,從本質上看,都是人性的外化與衍變。
而人性,是雙重的。其内核是基于個體生存的先天基因的自發性的自然屬性,包裹内核的外層是基于集體生存的後天産生的約束性的社會屬性。
并且,人的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是有機統一的,凡缺一者,均屬“非人”範疇——隻有自然屬性的是動物,隻有社會屬性的是隻在人的理想中存在的“完人”。
所以,如果從人的屬性上來區分,我們可以将文化分為自然屬性文化與社會屬性文化兩種類型。
自然屬性是基因決定的,基因是個體的,所以自然屬性的文化在表現上就是偏個人主義的,更重私權與法律。
社會屬性是由集體而生的,所以社會屬性的文化在表現上就是偏集體主義的,更重公利與道德。
科學儒家主義認為,當今世界的東西方文化差異,在本質上其實就是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的差異。
并且,這種差異直接導緻了兩種文化在人生追求與治國思想上的不同。
西方文化偏個人主義而重私權,因私權而求保護,因保護而求法律,因法律而重具體,因具體而偏客觀與邏輯,此二者之終極即“世界是什麼?”——答曰:神學與科學。
東方文化偏集體主義而重公利,因公利而求奉獻,因奉獻而求道德,因道德而重會意,因會意而偏主觀與榜樣,此二者之終極即“人生為什麼?”—— 答曰:道學與儒學。
西方文化偏個人主義,注重的是個人權利之訴求,這就無法形成關于集體的統一的結果性主張。所以,在集體事務中就隻能追求保障個人權利能夠得到表達的形式與程序——民主。
東方文化偏集體主義,注重的是集體利益之目标,并且在理論與實踐上已經形成了關于集體的統一的結果性主張——民本。所以,在集體事務中更強調“民本”這一結果性主張是否能夠得到有效實現,能實現即為善,不能實現即為惡。
科學儒家主義認為,就像人性不能簡單地用善惡去評判一樣,不同文化間的比較也不能簡單地去用優劣區分。
文化之間的比較,如果不加限制條件與衡量标準,很難說誰優誰劣,隻能說存在即合理。
如果兩種文化之間的差異是南轅北轍,那麼分别認同兩種不同文化的人,一定均會覺得對方的某些認知是無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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