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色相環上相距120度到180度之間的兩種顔色,稱為對比色。
2、可以這樣定義對比色:兩種可以明顯區分的色彩,叫對比色。包括色相對比、明度對比、飽和度對比、冷暖對比、補色對比、色彩和消色的對比等。是構成明顯色彩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賦予色彩以表現力的重要方法。其表現形式又有同時對比和相繼對比之分。比如黃和藍、紫和綠、紅和青,任何色彩和黑、白、灰,深色和淺色,冷色和暖色,亮色和暗色都是對比色關系。
3、補色是指在色譜中一原色和與其相對應的間色間所形成的互為補色關系。原色有三種,即紅、黃、藍,它們是不能再分解的色彩單位。三原色中每兩組相配而産生的色彩稱之為間色,如紅加黃為橙色,黃加藍為綠色,藍加紅為紫色,橙、綠、紫稱為間色。紅與綠、橙與藍、黃與紫就是互為補色的關系。由于補色有強烈的分離性,故在色彩繪畫的表現中,在适當的位置恰當地運用補色,不僅能加強色彩的對比,拉開距離感,而且能表現出特殊的視覺對比與平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