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離婚手續如下:
一、申請,内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
三、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于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自願離婚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确實是自願并對子女和财産問題已有适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