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場價300元左右的同城拖車,卻被4S店收取了3000元的拖車費;
停車9天,4S店稱跨月收了兩個月1000元停車費,我感覺自己好像被訛詐了!
”
9月7日,河南省許昌市的楊先生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講述了自己被河南中豫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豫公司)4S店“坐地起價”收費的遭遇。
01
拖車費從800元漲到4000元
7月20日,鄭州遭遇特大暴雨,全市被淹車輛40多萬輛,來鄭州陪親人看病的楊先生就是受害車主之一,他的進口邁騰兩廂轎車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被淹。
暴雨過後,7月23日,楊先生與車輛投保的太平财産保險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聯系拖車定損事宜。保險公司告知他因受損車輛太多,公司暫派不出人手,讓他先與4S店聯系,将車拖走停放等待保險公司派人進行定損。
7月24日,楊先生當初購車的銷售方中豫公司派人把楊先生的車拖到了位于鄭州市惠濟區開元路和花園路交叉口的中豫公司4S店,拖車距離30公裡。
7月30日
保險公司通知楊先生,他的車輛被定為全損,但要把車輛拖至該公司指定的停車場才能進行賠付。楊先生随即與中豫公司聯系要求把車拖走,但被告知要支付2000元拖車救援費。楊先生大感吃驚,因為拖車時拖車師傅告訴他拖一輛車收費800元,現在4S店要收2000元,楊先生認為不太合理遂不同意。
7月31日
楊先生備好2000元準備去拖車。中豫公司又稱:“2000元是昨天的價格,今天漲價了,拖車費要3000元,否則車别想拖走。”
楊先生感到氣憤,問對方可否再停兩天去交3000元,對方表示可以。
8月2日
但楊先生把3000元交給中豫公司,開完發票準備去取車時,對方卻再次告知楊先生,“車多停了兩天,現在又漲價了,每天要加收1000元,總計要5000元,讓楊先生再補2000元,否則不讓拖車。”
8月2日,楊先生把3000元交給中豫公司後,對方仍要求加價。
最後,在楊先生的強烈反對下,中豫公司工作人員稱向上級請示後表示,楊先生最少要再交1000元。中豫公司蠻橫的态度,讓楊先生擔心再拖延下去還會漲價,無奈之下隻好又交了1000元,最終才将自己的車拖走。
平常同城拖車市場價也就300元,考慮到災害天氣,中豫公司剛開始救援拖車時稱收費是800元,最後自己卻花了4000元錢才把車拖走,楊先生對此感到很郁悶。“我感覺自己被訛詐了,中豫公司不該借着暴雨災害漫天要價。”楊先生如是說。
02
漏洞百出的“成本價”
接到消費者反映,記者聯系中豫公司核實情況。
中豫公司負責處理楊先生糾紛的左姓工作人員:
的确向楊先生收了4000元的費用,其中包括拖車救援費、停車費。
暴雨期間,公司的拖車都是從外邊租的,本身價格就高,停車位也是租用别人的,每個車位每月500元,楊先生的車雖然隻停了9天,但由于其停車時間從7月24日到8月2日,剛好跨月,停車場規定不到一個月也按一個月收費,所以公司才按兩個月收費 1000元。
中豫公司市場營銷部人員:
暴雨過後那幾天,公司外出救援,每輛車公司基本都是按4000元标準收救援拖車費的,這基本上是公司施援的“成本價”。
該公司自己核算的“成本價”是否屬實和經得起推敲呢?《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進行了多方調查。
負責楊先生車輛理賠的太平保險公司喬姓工作人員:
如果在店裡維修,平時4S店拖車救援一般是免費的,但這次因為暴雨,各維修廠需要外出救援車輛比較多,所以一般救援拖車費用在500元左右,特殊情況下,需要用鏟車時會加收300元鏟車費,同城救援拖車費特殊情況下也不會超過1000元。
楊先生的車是報廢車輛,沒用鏟車,中豫公司付出的成本隻包括拖車費用和停車費用,該公司收取楊先生4000元拖車救援費高出市場正常收費标準好幾倍,保險公司沒法報銷,隻能給報銷正常價格500元。
調查中,中豫公司解釋稱,收取的拖車費都付給了公司從山東、湖北、安徽等地雇傭的拖車救援者,沒有多收。
受雇于中豫公司參與車輛救援幾位車主:
中豫公司雇傭他們的價格是每輛救援車每天3000元,他們的救援車輛要從早上7點工作到晚上10點,一天平均能救援拖回十幾輛車,每輛車拖車成本也就300元左右。
關于中豫公司提到的跨月收停車費是否屬實呢?
河南中迎物業公司工作人員:
停車場是按面積按月租給了中豫公司,并沒有“按車位收費跨月收費”,車主停放9天,卻以跨月為由收取兩個月停車費,是中豫公司的行為,和停車場無關,停車場也不知情。
03
多方投訴後4S店退費
7月24日,鄭州市交通運輸局發布《關于規範災情期間機動車維修企業經營行為的公告》,要求全市各機動車維修企業及時提供車輛救援、維修服務,保證機動車維修服務質量,嚴禁以次充好、哄擡物價、欺瞞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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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交通運輸局下屬機構鄭州市機動車維修業服務中心:
目前政府部門沒有出台拖車這方面的具體定價标準,在平時,一般維修行業都是免費救援拖車,考慮到暴雨期間,救援車輛和人工成本增加,多數維修企業會收取費用,一般正常收費标準在1500元以下比較合理,楊先生的車輛已經報全損,不存在修理檢查費用,如果僅僅是拖車救援和停車費,中豫公司收4000元,大大高于市場價格,已經涉嫌價格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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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浩盈律師事務所律師葛瑞:
“拖車前雙方商定了800元,最後卻收了4000元,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4S店涉嫌價格違法和強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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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李漢生:
“鄭州特大暴雨後,河南省消協發布了規範全省車輛維修、救援服務以及嚴防泡水車二手車交易欺詐的緊急倡議,此糾紛中,4S店存在明顯的侵權行為,消費者可以投訴和舉報,有關部門會依法維護楊先生的合法權益。”
發稿前,楊先生告訴記者,經多方投訴,中豫公司已退還了4000元的拖車費。他表示,在鄭州特大暴雨期間,像他一樣被中豫公司多收費用的消費者不止一個,中豫公司應退還多收的拖車費,并公開賠禮道歉。
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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