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支付還是屬于第三方支付。
2011年5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首批《支付業務許可證》,支付寶、銀聯商務、财付通、快錢等27家單位獲得。另外,上海銀聯、上海暢購、上海富友金融、上海得仕和聯動優勢等5家申請企業未獲。
本次獲牌的企業有: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銀聯商務有限公司、北京商服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通聯支付網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等。
2010年6月,央行正式對外公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國内第三方支付行業實施正式的監管。根據相關規定,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需要按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而2011年9月1日成為第三方支付機構獲得許可證的最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