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夫妻負連帶償還責任;
一方死亡由繼承人繼承其财産的繼承人在繼承範圍内承擔償還責任,沒有繼承的,以其遺産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産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産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産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夫妻負連帶償還責任;
一方死亡由繼承人繼承其财産的繼承人在繼承範圍内承擔償還責任,沒有繼承的,以其遺産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産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産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産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