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現問題:生活的世界處處時時都處在這各種各樣的矛盾,當某些矛盾放映到意識中時,個體才發現他是個問題,并要求設法去解決它。這就是發現問題的階段。從問題的解決的階段性看,這是第一階段,是解決問題的前提。發現問題不論對學習、生活、創造發明都十分重要,是思維積極主動的表現,在促進心理發展上具有重要意義。
2、分析問題:要解決所發現的問題,必須明确問題的性質,也就是弄清楚有哪些矛盾、哪些矛盾方面,他們之間有什麼關系,以明确所要解決的問題要達到什麼結果,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其間的關系和已具有哪些條件,從而找出重要的矛盾、關鍵矛盾之所在。
3、提出假設:在分析問題的基礎上,提出解決問題的假設,即可采用的解決方案,其中包括采取什麼原則和具體的途徑和方法。但所有這些往往不是簡單現成的,而且有多種多樣的可能。但提出假設是問題解決的關鍵階段,正确的假設引導問題順利得到解決,不正确不恰當的假設則使問題的解決走彎路或導向歧途。
4、校驗假設:假設隻是提出一種可能解決方案,還不能保證問題必定能獲得解決,所以問題解決的最後一步是對假設進行檢驗。通常有兩種檢驗方法:一是通過實踐檢驗,即按假定方案實施,如果成功就證明假設正确,同時問題也得到解決;二是通過心智活動進行推理,即在思維中按假設進行推論,如果能合乎邏輯地論證成果,就算問題的初步解決。特别是在假設方案一時還不能立刻實施時,必須采用最後一種檢驗。但必須指出,即使後一種校驗證明假設正确,問題的真正解決仍有待實踐結果才能證實。不論哪種檢驗如果未能獲得預期結果,必須重新另提出假設再進行檢驗,直至獲得正确結果,問題才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