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航局2008年12月20号開始實施的最新攜帶液态物品規定:酒類物品不可随身攜帶,但可作為托運行李交運。
2、乘坐國内航班的旅客經過安檢時,可随身攜帶單件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總量不超過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但屬于民航法規禁止旅客随身攜帶的易燃易爆液态物品除外。所以飛機上不能帶酒,可以選擇托運。
3、酒精度24度以下含24度)的酒類物品,托運數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不含24度)至70度含70度)間的,托運總量不得超過5升。酒精度在70度不含70度)以上的不得辦理托運。
1、民航局2008年12月20号開始實施的最新攜帶液态物品規定:酒類物品不可随身攜帶,但可作為托運行李交運。
2、乘坐國内航班的旅客經過安檢時,可随身攜帶單件容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總量不超過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但屬于民航法規禁止旅客随身攜帶的易燃易爆液态物品除外。所以飛機上不能帶酒,可以選擇托運。
3、酒精度24度以下含24度)的酒類物品,托運數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不含24度)至70度含70度)間的,托運總量不得超過5升。酒精度在70度不含70度)以上的不得辦理托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