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腹血糖正常範圍是3.9-6.0mmol/L,餐後兩小時的血糖正常值是7.7mmol/L以下。如果空腹血糖≥7.0mmol/L,餐後兩小時血糖或任意時間血糖≥11.1mmol/L,就要考慮糖尿病。當空腹血糖超過正常範圍,而又沒有達到糖尿病診斷标準,也就是處于6.1-6.9mmol/L時,稱為空腹血糖調節受損;而當餐後兩小時血糖處于正常和糖尿病之間,也就是7.8-11.0mmol/L時,則稱之為糖耐量減低。需要注意的是,血糖濃度與檢測的血液标本有關,一般以靜脈血漿測量值為準。另外,如果沒有明顯糖尿病症狀,僅僅是一次血糖測量值達到糖尿病診斷标準的,需要在另一天複查核實再确定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