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一般應注意以下事項:
(1)标題寫明“借條”。
(2)寫明借款的用途,非法之債不受法律保護。
(3)寫清出借人及借款人的全名及身份證号碼,借款人最好摁手印。
(4)金額應既寫阿拉伯數字,也寫大寫數字,以避免之後就是否篡改發生争議;同時币種也要寫明。
(5)寫清楚出借的方式。
(6)借期必須明确,以免因何時還款發生争議;借期也要大寫。
(7)利率應寫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到期未還後的利率是否和約定的借期内利率一緻是常見的争議,應在借條中寫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8)“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種類、币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