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旅客包括重要旅客、無成人陪伴兒童、老年旅客、孕婦、嬰兒、盲人旅客、聾啞旅客、酒醉旅客、犯人及犯罪嫌疑人、機要交通人員、外交信使、額外占座旅客、自理行李占座旅客、保密旅客、擔架旅客、病殘旅客以及其他需要特殊照顧的旅客。
年齡在五周歲至十二周歲的兒童需要單獨乘機時,應在購票前向航空公司申請無人陪伴兒童服務。航空公司對每個航班上無人陪伴兒童數量有明确限制,為了确保旅行的順利,請務必提前申請。懷孕超過32周不超過35周的孕婦,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有适宜乘機字樣的診斷證明書,方可乘機。診斷證明書應在乘機前7天内填開。須在航空公司售票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