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視情況而定,如果拆遷安置房已取得房産證,可以自由的在市場上進行交易,
沒有産權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有産權證但5年内限制轉讓的就無法在市場上進行交易,也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産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城市房地産轉讓管理規定》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房地産成交價格申報制度。房地産權利人轉讓房地産,應當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