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是老王近一個月來最高興的一天,回首悲喜交加的一個月,拿着失而複得的現金,媳婦還是得“自己找”,天上掉下“林妹妹”,不會是故事,隻會是事故...這是怎麼回事呢?
事情還要從今年的5月份說起。5月的一天,會澤縣老廠鄉某村42歲的老王突然接到鄰村孫某電話詢問是否需要媳婦,可以幫忙介紹,但是這個“媳婦”離異後有兩個小孩,需要一些撫養費。想想自己的情況,老王當即答應孫某。6月15日下午,孫某帶着給老王介紹的“媳婦”馬某來到老王家裡,經過一晚的協商,老王答應盡量籌足30000元給馬某作為孩子的撫養費。6月17日早上,老王早早起床,四處聯系後,賣了三頭牛,籌得28000元交給了馬某。馬某拿到錢後,要了老王的電話号碼,聲稱到城裡将錢存給前夫作為撫養費後就回來。随即馬某乘車離開,之後便再無音訊。老王除了知道馬某的一個假名字外,對其他信息一無所知。心急如焚的老王在與他人交談中意識到被騙了,6月18日來到老廠派出所報警。
接警後,民警經過缜密偵查,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馬某、孫某。6月21日、6月22日輾轉昭通市巧家縣、會澤縣娜姑鎮兩地将馬某、孫某抓獲,并追回了老王被騙的28000元現金。經審訊,兩人對合夥詐騙老王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辦案民警介紹,孫某現年51歲,會澤縣娜姑鎮人,馬某現年48歲,昭通市巧家縣人。兩人今年二月份在巧家認識,并互相留了聯系方式。今年5月孫某聽說憨厚老實的老王至今未婚後,便與馬某商量合夥騙老王的錢。
7月11日老王到派出所領取了被騙的28000元現金。為感謝公安機關神速破案,幫助其追回被騙的現金,老王定制了一面寫有“人民警察為人民 失而複得暖民心”的錦旗送到了老廠派出所……
目前,孫某、馬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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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唐雨帆
審核:黎華昆
供稿:會澤縣公安局老廠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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