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額制度,就是通過選拔的方式将法院内部的人員分門别類,具體分為三個類别:審判人員、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隻有審判人員才屬于員額制内的法官,其他兩個類别的人員則屬于員額制度之外的工作人員。
員額制改革總體上看是對于我國長久以來司法系統制度的一次突破性嘗試,現在的改革仍然處于初級階段,對于員額制改革如何具體進行應用各地都在努力探索,筆者認為員額制改革必然會使我國司法水平具有實質性的飛躍,關鍵在于找到科學的具體改革方式,随着員額制改革本身的優勢和深入推進,我國司法水平必然會上升到一個新台階。
員額制度,就是通過選拔的方式将法院内部的人員分門别類,具體分為三個類别:審判人員、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隻有審判人員才屬于員額制内的法官,其他兩個類别的人員則屬于員額制度之外的工作人員。
員額制改革總體上看是對于我國長久以來司法系統制度的一次突破性嘗試,現在的改革仍然處于初級階段,對于員額制改革如何具體進行應用各地都在努力探索,筆者認為員額制改革必然會使我國司法水平具有實質性的飛躍,關鍵在于找到科學的具體改革方式,随着員額制改革本身的優勢和深入推進,我國司法水平必然會上升到一個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