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審,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雙方均不上訴的,上訴期滿後,也就是15天判決書生效;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簽收之日起即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離婚的判決結果出來後,自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判決書生效。
如果是一審,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雙方均不上訴的,上訴期滿後,也就是15天判決書生效;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簽收之日起即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離婚的判決結果出來後,自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判決書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