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狀況與工作崗位并無直接相關性,因此,單位知情權行使範圍并不涉及到勞動者的婚姻狀況。隐婚不能構成訂立勞動合同時的欺詐,隐瞞婚姻狀況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内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産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婚姻狀況與工作崗位并無直接相關性,因此,單位知情權行使範圍并不涉及到勞動者的婚姻狀況。隐婚不能構成訂立勞動合同時的欺詐,隐瞞婚姻狀況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内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産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