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給高考生加分的情況列舉如下:
在原有分數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北京市三好學生的應屆畢業生;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和華歸僑子女,需經區縣僑務部門證明;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等獎的應屆畢業生;台籍考生;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烈士子女需經區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證明。可在原有分數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
被評為北京市級優秀學生的應屆畢業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北京市優秀學生幹部的應屆畢業生;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号的退役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