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是指對不遵守市場規則,背離契約精神,出于非商業對中國企業實施封鎖或斷供,嚴重損害中國企業正當權益的外國企業組織或個人的清單。
2019年5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稱,中國将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
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作用
将那些基于非商業目的對中國實體實施封鎖斷供或其他實行措施對中國企業或相關産業造成實質損害,對中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或潛在威脅的外國法人組織,或個人将列入其中。
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建設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中國政府決定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