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證年審周期通常為一年一審。根據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23号令)中的描述,持有A1、A2、A3、B1、B2這五種駕照的司機,如果這一年中有扣分記錄的情況,必須參加年審,而如果這一年中沒有扣分情況的司機,則可以免去當年的年度審驗。而其他級别的駕照,則無需年審,隻要在有效期内按規定更換駕照就可以了。
2、持有C類、D、E、F、M、N和P準駕車 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内到發證車管所接受審驗。
3、各類駕駛證年審的日期為初次領證的日期。車主和司機要看好自己駕駛證的年審日期,到駕駛證的審驗期限是否已到一年時間,如前次年審時間已滿一年,請及時到當地交警部門進行駕駛證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