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标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
未超過規定标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标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
未超過規定标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