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民事訴訟賠償金額标準是: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曆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确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确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确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1、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2、追索勞動報酬的;
3、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