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查封。如果借款人出現明确表示拒絕還款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願還款的兩種情形,即使借款未到期也可以到法院起訴,然後依據判決結果申請強制執行,若出現法律規定查封情形時可以申請法院查封。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财産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