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合同内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強制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隻要合同内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強制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