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重”是教師與家長溝通的前提:盡管在教師與家長關系中,教師起主導作用,但雙方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不存在尊卑、高低之别。因此,教師必須尊重學生家長的人格,特别是要尊重所謂“後進生”和“不聽話”孩子家長的人格。家長也要尊重老師,真正踐行尊師重道。對教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雙方要先從自己身上找原因,還要客觀的分析問題的症結所在,客觀的陳述問題,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法。
2、“傾聽”是老師與家長溝通的橋梁:家長有時會因孩子在校的表現而喋喋不休,追問不停。這時老師需要體諒做父母的心情,以一個教師特有的耐心去面對他們,通過換位思考去了解他們。使他們相信自己有能力、有信心把他們的孩子教育好。但同時任何教師,無論他具有多麼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深厚的理論修養,都不可能把複雜的教育工作做得十全十美,這時也需要家長的體諒,家長面對的是一個孩子,老師面對的是幾十個孩子,偶爾可能也會顧及不到。這就需要家長多體諒,在孩子教育上多投入精力,遇到問題多和老師平心靜氣溝通。
3、當家長和老師在教育孩子問題上遇到分歧時,建議家長和老師私下交流。避免在家長群等公共場合直接沖突。家長應該注意呵護老師在孩子心目中的權威。破壞老師在孩子心目中的權威,不利于孩子的學習。所以哪怕私下裡與老師達不成共識,在孩子面前,也要維護老師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