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領取的時候,很多公司都需要填寫申請單的,那麼申請備用金的申請單應該按照什麼規範進行填寫呢?如果你對這部分的内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備用金申請單要有哪些明細?
一般來說是要有用款明細表,包括一下幾個明細範圍
1、項目名稱
2、備用金的借款用途
3、用款明細表下還要有用途說明、數量、單位、單價、合價以及支付方式這部分的問題
4、申請人金額阿拉伯數字 中文金額大寫
5、申請部門負責人以及簽署部門的意見
6、部門經理審批、财務部審批、總經理審批
7、再把申請表交給出納申請備用款
申請人還要保留申請表的複印件,對以後的核對工作做好備份和清算,一般來說備用金是每三個月清算一次的,外派的工作人員的備用金清算期限就會長一點,一般是每年一次。
備用金怎麼填寫入賬?
備用金根據領用的内容填寫“備用金領用單”,然後根據“備用金領用單”,挂“其他應收款-領用人”入帳,等報銷後沖減“其他應收款-領用人”。
備用金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轉借給他人或挪作他用。預支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等用的備用金,一般按估計需用數額領取,支用後一次報銷,多退少補。前賬未清,不得繼續預支。對于零星開支用的備用金,可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備用金負責人按照規定的數額領取,支用後按規定手續報銷,補足原定額。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的單位,備用金領用部門支用備用金後,應根據各種費用憑證編制費用明細表,定期向财會部門報銷,領回所支用的備用金。對于預支的備用金,撥付時可記入"備用金"(或"其他應收款")科目的借方;報銷和收回餘款時記入該科目的貸方。在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的單位,除撥付、增加或減少備用金定額時通過"備用金"科目核算外,日常支用報銷補足定額時,都無須通過該科目而将支用數直接記入有關成本類科目、費用類科目。
備用金主要用于小額零星報銷費用支出,其使用範圍為:除工資統發項目外的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員必須随身攜帶的差旅費;其他确需支付現金的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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