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租房上學期間可以領補貼嗎?8月9日,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濟南市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40條)》進行介紹解讀,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濟南租房上學期間可以領補貼嗎?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濟南租房上學期間可以領補貼嗎
8月9日,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濟南市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40條)》進行介紹解讀。
濟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主任王振群介紹,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關系民生福祉、經濟發展和國家未來。今年,濟南市高校畢業生總量大、增量多,保就業任務十分繁重。
《濟南市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40條)》着眼吸引高校畢業生來濟留濟就業創業,打造強省會人才高地,加快新時代現代化強省會建設,從6個方面優化整合40條政策措施。應該說,這些政策措施,含金量高,針對性強,支持力度大,将對促進高校畢業生來濟留濟就業創業産生積極作用。
主要政策措施,可以概括為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穩崗擴崗10條。通過實施社會保險“降、返、補”等政策,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通過發放一次性獎補、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一次性擴崗補助等,鼓勵企業創造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
二是基層就業3條。通過實施“三支一扶”計劃、青年見習計劃和發放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等,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一線就業。
三是創業扶持10條。通過落實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發放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場所租賃補貼、創業孵化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助力高校畢業生創業。
四是人才吸引8條。對接濟南市人才政策“雙30條”有關内容,從實施優秀大學生支持政策、博士後支持政策、海外留學人才支持政策、青年創客支持政策、人才住房保障、人才交通出行、落戶政策等方面,吸引高校畢業生來濟留濟就業創業。
五是技能提升4條。通過加強就業指導、支持參加就業技能培訓,給予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等方式,鼓勵高校畢業生提升就業創業能力。
六是就業服務5條。從強化招聘服務、取消就業報到證、加大困難幫扶、落實實名服務、維護就業權益等方面,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高效、精準服務。
通過對現行政策的集成優化,既保持了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又使政策更具系統性、全面性,特别是新增加了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一次性擴崗補助、取消就業報到證等政策措施,更體現了政策的創新性。
下一步,将積極會同有關方面,全力抓好貫徹實施。
一是加大宣傳。通過政策解讀推介,組織開展送政策進校園進企業活動,推進“政策找人”,提高政策的知曉度。借此機會,懇請各位記者朋友積極幫助我們做好政策宣傳工作,讓更多的畢業生和企業早了解、早受益。
二是抓好落實。多點發力、精準施策,通過“靜默認證”“免申即享”等方式,用足用好鼓勵來濟就業、稅費減免、社保補貼、求職補貼、培訓補貼等支持政策,通過穩崗擴崗、基層就業、靈活就業、實習見習等途徑,千方百計開發就業崗位,全方位拓寬就業渠道,推動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三是強化服務。組織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攻堅行動,加大就業創業幫扶,密集線上線下招聘,暢通供求精準對接,努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實現更加充分高質量就業創業。
每月本科700元、專科500元
濟南為這些畢業生提供租房補貼
8月9日,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記者獲悉,濟南為來濟留濟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
濟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一級調研員賈萌介紹,高校畢業生來濟留濟就業創業首先面臨的問題之一就是居住問題,安居才能樂業。為此,濟南以需求為導向,建立了“購租補”為一體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分别涵蓋購房、租房、實物、補貼多種形式和種類,盡可能滿足不同畢業生的居住需求。
在購房補貼方面,符合條件的博士和碩士,隻要在濟首次購買且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領取一次性購房補貼,購房補貼的标準分别為:博士15萬元,碩士10萬元。
在租房補貼方面,在濟無自有住房且符合條件的博士、碩士、本科、專科畢業生,凡通過市場租房居住的,可以申請最長3年的租賃補貼,租賃補貼的标準分别是:博士每月1500元,碩士每月1000元、本科每月700元,專科每月500元。
在租金減免方面,在濟無自有住房且符合條件的博士、碩士、本科、專科畢業生,凡通過濟南泉城安居平台選租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可享受市場租金40%的租金減免。
有需求的高校畢業生可通過用人單位進行申請,用人單位注冊所在地的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予以受理。受理時間不限,實行常态化申請。具體标準和流程可以到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查詢。
根據濟南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十四五”期間,濟南市将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0.5萬套,占同期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30%。也就是說,到2025年,全市每新增三套住房中,就有一套是給來濟留濟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準備的。
濟南市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40條)
為吸引高校畢業生來濟留濟就業創業,打造強省會人才高地,加快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會建設,現對有關政策進行整合集成優化,形成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40條清單。
一、穩崗擴崗
1.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獎補。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和擇業期内高校畢業生就業(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憑4個月以上社保繳費證明材料(不含補繳),按照每招用1人補貼2000元的标準申領一次性獎補資金。(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中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該補貼不與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獎補重複享受。(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一次性擴崗補助。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該補助與中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獎補不重複享受,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4.高校畢業生就業一次性補貼。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和擇業期内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4個月以上的,按照“由企業随工資發放,據實向市、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辦機構)申領”的方式,向每人一次性發放2000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和擇業期内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須到人社部門備案),并按時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含補繳),按單位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和時間,給予企業最長12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6.職業介紹補貼。在本市行政區域内工商登記注冊且持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包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介紹擇業期内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成功就業,與本市用人單位(不含勞務派遣機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介紹成功就業人數申請職業介紹補貼,标準為一次性300元/人。(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7.一次性求職補貼。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曆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到我市十大千億産業企業就業的,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
8.社會保險降費率政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9.社會保險緩繳政策。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并根據國家、省關于緩繳的最新政策,實時調整擴大政策實施範圍和延長緩繳期限。(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
10.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5.5%(30人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大型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從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至最高90%。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該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基層就業
11.“三支一扶”計劃。每年招募一定數量的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幫扶鄉村振興“三支一扶”志願服務。服務期2年,服務期間發放工作生活補貼。服務期滿經考核考察合格,按規定轉為服務地事業編制,享受在編人員待遇。(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等)
12.青年見習計劃。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設立不少于1萬個見習崗位,吸納擇業期内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按規定支付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助(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并為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吸納畢業生就業見習的基地,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标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60%,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見習補貼标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70%。見習人員參加就業見習滿3個月後,第4個月起用人單位可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并繼續享受就業見習補貼至見習協議規定的就業見習補貼期滿。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研究的,視為基層工作經曆,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3.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對離校2年内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标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創業扶持
14.創業稅收優惠政策。2025年12月31日前,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内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5.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對2013年10月1日後注冊成立,按規定條件吸納就業人員的小微企業,依據創造崗位數量,按每個崗位2000元的标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6.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對2013年10月1日後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且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根據創造就業崗位多少發放不同标準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吸納符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政策規定條件人員(簡稱符合條件人員,不含創業者本人)6人及以上,補貼标準為3萬元;吸納符合條件人員3—5人的,補貼标準為2.4萬元;吸納符合條件人員0—2人的,補貼标準為1.2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7.小微企業創業場所租賃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在本市創辦小微企業(2018年1月1日後登記注冊)的,可申請創業場所租賃補貼,補貼标準為5000元/年,每年申請1次,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8.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創業補貼。對2018年1月1日後在本市新注冊且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個體工商戶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标準為3000元。每名創業者隻能領取一次。(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9.個體工商戶創業場所租賃補貼。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在本市新注冊個體工商戶(2018年1月1日以後登記注冊)入駐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正常經營1年以上,可申請每年2000元的創業場所租賃補貼(房租補貼),采取先繳後補方式,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孵化服務補貼。對2019年1月1日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新認定或評選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先分别給予10-30萬元、30-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再按每成功孵化一個企業最高8000元的标準給予創業孵化補貼。複審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也可申請創業孵化補貼。創業孵化補貼每年集中申報1次,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一次性補貼和創業孵化補貼的總額,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不超過50萬元、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不超過200萬元。孵化成功企業法定代表人另創辦其他企業的,不再重複申報創業孵化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1.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十大千億産業領域創辦企業的,貸款最高額度30萬元;合夥及組織起來創業的,可依據人數适當擴大貸款規模,每人不超過20萬元,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60萬元。嚴格落實對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貸款,按規定給予政府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每次貼息年限最長為3年。(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2.免費入駐濟南市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畢業5年内大學生創辦的注冊1年以内企業或創業項目,可申請入駐濟南市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享受最長3年的孵化期,孵化期間房租全免,并提供各項免費的孵化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3.創業大賽獎勵。我市定期組織創業大賽,對大學生參加大賽獲獎的,根據獲獎等次分别給予不同标準的獎勵。(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四、人才吸引
24.優秀大學生支持政策。每年從駐濟高校遴選500名優秀學生進行獎勵,每人3000元;每年遴選一批國内外知名高校在校學生,與駐濟企業建立人才信用合同,企業可按一定比例給予學生最多2年的學費補助,給予研究生最高3萬元的生活補助,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享受經費補貼;每年遴選500名國内外知名高校學生到駐濟企事業單位及區縣開展1個月的實訓實踐,用人單位按照不低于2000元的标準為其發放補助,按照2000元/人的标準給予用人單位經費補貼;對非駐濟知名高校畢業1年内來濟參加面試的畢業生,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5.博士後支持政策。支持駐濟企事業單位設立國家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對設立流動站、工作站、基地的單位分别給予50萬元、50萬元、30萬元資金扶持。對新入站的全職博士後,按在站從事科研實際工作月數,給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補貼,最多不超過24個月。設站1年内招收博士後人員進站并開題的站點,對于符合條件的市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站、基地,分别給予5萬元、3萬元科研資助。博士後出站後在駐濟企事業單位工作并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在濟南創業的,給予25萬元留濟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6.海外留學人才支持政策。支持一批處于初創階段,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市場前景好的留學人員企業,對重點類創業企業、優秀類創業企業,分别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創業支持資金。支持全球TOP200高校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在濟就業創業,符合條件的,按照最高學曆學位的留學年限,分别給予博士5萬元/學年(總額不超過30萬元)、碩士3萬元/學年(總額不超過9萬元)、學士1萬元/學年(總額不超過4萬元)的留學費用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7.青年創客支持政策。支持區縣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知名公司等建設創新樓宇、創業街區、衆創空間,為在校或畢業5年内的大學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費創業工位。建立創客導師隊伍,為創客人才(團隊)提供創業策劃、技術指導、市場分析、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咨詢和指導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
28.人才住房保障。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月1500元、1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補貼,最長3年。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本科、專科畢業生,可分别享受每月700元、500元租賃住房補貼,最長3年。“十四五”期間,籌集不低于20.5萬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符合條件的在濟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按低于市場價租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29.人才交通出行。在濟就業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可申領泉城人才交通卡,3年内免費乘坐公交、地鐵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30.落戶政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專(含技工院校、職業院校畢業學曆)及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曆的學曆型人員、具有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術技能等級的技術技能型人員和經市人才辦認定的專長型人才,憑有效身份證件、學曆證明或技術技能資格證明即可落戶。駐濟普通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學生和非駐濟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學生,憑借本人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戶口簿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或集體戶口登記卡、準遷證郵寄地址,即可申請在濟南落戶。(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31.鼓勵社會力量引才留才。支持中介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推薦高層次人才來濟創新創業,對成功引進市外高層次人才的,根據人才層次,給予10—60萬元獎勵。對用人單位委托第三方機構招聘高層次人才的,在人才全職引進後,給予用人單位招聘費用50%的補貼,每人次不超過5萬元,每家用人單位每年補助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五、技能提升
32.加強就業指導。健全高校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體系,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确的職業觀、就業觀和擇業觀。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拟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組織高校畢業生走進人力資源市場,參加職業能力測評,接受現場指導。高校按1:500的比例配齊配強就業指導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可參加相關職稱評聘。打造一批大學生就業指導名師、優秀職業指導師、優秀就業指導課程和教材。(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3.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内在本市行政區域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培訓機構參加短期就業技能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含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并與在濟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元/人的一次性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4.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大學生在校期間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定标準的職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35.創業培訓補貼。大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創業培訓機構(含高校和創業服務等機構)按規定開展的創業意識教育及創業能力、創業能力提升(含網絡創業培訓)等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六、就業服務
36.強化招聘服務。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歸集機制,廣泛收集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重大項目等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需求計劃,編制高校畢業生崗位目錄,集中向高校發布并動态更新。組織線上線下專項招聘服務,持續開展“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多形式舉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小型化、精準化現場招聘。擴大“選擇濟南共赢未來”“才聚泉城”名校行、“優秀大學生就業創業泉城行訓練營”“青鳥計劃”等招聘平台和活動影響力。加大線上招聘力度,鼓勵直播帶崗模式,推行視頻招聘、雲探店、遠程面試。(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民營經濟局、市教育局、團市委)
37.取消就業報到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市屬高校及時向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或教育部門備案。(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38.加大困難幫扶力度。對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和長期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一生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至少提供3—5個針對性崗位信息。及時将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範圍。實施陽光就業行動,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給予幫扶。(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39.落實實名服務,深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持續跟進落實實名服務。運用線上失業登記、求職登記小程序、基層摸排等各類渠道,與有就業意願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普遍聯系,開展“1311”就業服務專項行動,為每人免費提供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1次職業培訓或1次就業見習機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
40.維護就業權益,開展平等就業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别、年齡、學曆等就業歧視,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曆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治理付費實習、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等違規行為。督促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明确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維護高校畢業生的合法就業權益。對存在就業歧視、欺詐等問題的用人單位,及時向高校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婦聯)
各級各有關責任部門(單位)要加大政策宣傳推介,提高政策的知曉度。要結合工作實際修訂完善實施細則,明确政策的實施範圍、條件、标準和經辦流程。要進一步優化手續辦理,通過“靜默認證”“免申即享”等方式,确保各項政策應享盡享、落地見效。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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