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需要提取公積金的時候,一般是由所在的單位代為辦理,需要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公積金的資料,并且提供所需要的資料,單位會按規定審核同意之後,在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之後,應該到所屬管理部門辦理提取手續,管理部門的人員會審核所提交的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等信息,對于符合條件的就會辦理提取手續,審核不通過的就會告知不通過的原因;符合提取條件的管理部門人員應該在系統中錄入信息,并在購房發票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之後管理部人員會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份,還要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結息單;最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會接收到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彙總之後,就會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的款項将會在三個工作日内劃入個人的銀行賬戶中。